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对保健食品实施最严管理

2014-05-19 中国会议营销网

第五十六条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。对在我国首次上市新品种、使用新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;对其他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备案管理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。


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,其标签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,应当载明适宜人群、不适宜人群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,并载明“本产品不具有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”字样;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、说明书相一致。保健食品生产者对其声称的产品功能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。


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。


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、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

不得以委托、贴牌、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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